近日,《自然資源部關于煤層氣資源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為便于各方面更好地了解《通知》主要內容,熟悉相關管理政策,《中國自然資源報》記者就此采訪了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負責人。
問:《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相關負責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煤層氣勘探開發,煤層氣勘探開發不斷向深部拓展,大量深層煤層氣被探明(通常在1500米以深),開發技術攻關取得突破,呈現快速發展勢頭,已成為國內天然氣資源增儲上產的重要補充。深層煤層氣和中淺層煤層氣是賦存在不同深度煤層中的烴類氣體,均為廣義的天然氣資源。目前,煤層氣和其他烴類天然氣管理權限不同,為適應新形勢促進煤層氣開發,自然資源部印發了《通知》,將煤層氣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調整為自然資源部統一負責,鼓勵綜合勘查開采煤層氣資源。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相關負責人:《通知》主要從礦業權出讓管理權限、鼓勵煤層氣綜合勘查開采等方面作出規定:
一是調整煤層氣礦業權出讓管理權限。煤層氣礦業權出讓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負責,相應煤層氣礦業權登記、勘查采礦許可、儲量審核、探采合一計劃管理以及相關方案評審等工作一并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二是鼓勵煤層氣綜合勘查開采。煤炭和油氣礦產礦業權人均可以綜合勘查開采煤層氣資源。其中,煤炭礦業權人綜合勘查開采最低可采煤層以上的淺層煤層氣資源,作為煤炭共伴生礦種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管理;綜合勘查開采最低可采煤層以下的深層煤層氣資源,由自然資源部管理。
此外,《通知》還對加強煤層氣礦業權出讓及勘查開采監管、新舊政策銜接作出規定。
問:《通知》對于煤炭和油氣礦產礦業權范圍重疊的情況,作出哪些細化規定?
相關負責人:因煤炭和油氣礦產資源在空間區域上存在一定重疊,為統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安全生產,《通知》細化礦業權重疊處理規定,規范重疊區域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時序,鼓勵煤炭和油氣礦產礦業權人合作綜合勘查開采最低可采煤層以下煤層氣資源。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加大煤炭和油氣礦產礦業權區域重疊情形下勘查開采的協調力度,支持煤炭和油氣礦產礦業權人之間通過合資、技術合作等方式綜合勘查開采煤層氣資源。
問:《通知》對于煤層氣勘查開采的監管責任如何考慮?
相關負責人:將煤層氣礦業權管理權限調整為自然資源部統一負責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繼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依法加強對本地區煤層氣資源勘查開采和礦區生態修復等活動的監督管理,及時查處違法行為。
問:《通知》正式實施后,下一步工作打算有哪些?
相關負責人:《通知》是規范煤層氣資源勘查開采管理的重要制度。后續,我們主要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抓好政策落地。做好煤層氣礦業權出讓、登記和勘查采礦許可等相關事項的辦理,保障權限上收后相關工作都能接得住,同時,加強對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執行《通知》的指導督促。二是做好政策跟蹤。及時了解和總結該文件在執行過程中社會各方面反映的問題及訴求,及時做好政策解讀和制度完善。(自然資源部)